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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新聞
樓盤銷售情況交由發展商公佈
2006年8月31日
政府與地產建設商會達成協議,在預售樓盤事項上,發展商與地產代理的權責將清晰劃分。地產代理監管局亦已備好指引給代理考參,內容包括:

1. 地產代理須準確發放預售樓盤的資料及單價,銷售數字則由發展商公佈。

2. 地產代理若非得到發展商同意,不應向買家收取留位費及登記費。

3. 代理在進行交易時,要注意身份證登記資料,免造成客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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