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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新聞
地監局發出有關送贈契的執業通告
2013年3月14日
地監局昨日宣布發出一份新的執業通告,以提醒地產代理在處理涉及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時應注意的事項。

地監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主席梁永祥先生表示,地監局曾接獲投訴,指地產代理未有適當地提醒客戶有關購買涉及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物業的風險。梁指出,例如買方可能無法取得任何或足夠的按揭貸款以完成購買該物業,或在轉售該物業時無法證明其良好業權。

該執業通告要求,倘若物業的賣方持有物業少於五年,地產代理應就該物業進行過往及現時的土地查冊,以確定是否有任何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註冊紀錄;如有相關的紀錄,地產代理應告知買方及提醒其購買物業的風險,並建議客戶在簽訂任何該物業的買賣協議前尋求法律意
見。

地監局行政總裁伍華強先生表示,上述執業通告將於今年4月1日生效。倘若地產代理被證實未能遵守通告的規定,將會受到地監局的紀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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